各高等职业院校:
根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《关于印发<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指导方案(试行)>启动相关工作的通知》(教职成司函〔2015〕168号)要求,为推动我省高职院校建立并实施常态化的诊断与改进制度,促进高职院校持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,结合我省实际,制定了《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(试行)》,现予以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
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,是全面贯彻国家和省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总体部署,落实《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(2015-2018年)》的重要举措,各高职院校要高度重视,及时研究制定工作方案,建立内部质量保证制度体系与运行机制,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。
各高等职业院校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与建议,请及时与我厅职业教育处联系。
山东省教育厅
2016年12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