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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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8年暑假放假的通知
作者:    来源:     浏览次数:    发布时间:2018-07-11

各单位、各部门:

经研究决定,现将2018年暑假放假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放假时间安排

1.学生放假时间:学生7月10日考试结束即可离校。9月2日报到注册,9月3日正式上课。学生补考工作由教务处另行安排。学生离校、返校由学生工作处统一组织,学生因故不能按时返校,须按有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。

2.教职工放假时间:7月16日放假。8月31日(周五)全体教职工报到上班。

二、有关具体要求

1.各单位、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安全稳定工作责任意识,放假前要认真组织一次安全工作大检查,按照有关工作要求,切实做好暑假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。学生工作处要会同各系在学生离校前对学生开展预防交通事故、食物中毒、水上安全事故和反邪教、反传销以及防抢劫、防盗窃、防诈骗的安全专题教育,增强学生安全意识、提高自防自救能力;针对暑假期间学生外出打工和参加社会实践较多的情况,重点教育学生通过正规渠道或职业中介机构寻找就业机会,注意甄别各类信息,防止上当受骗。

2.暑假期间,学院优质校项目建设、综合改革、校园基础设施整修等任务繁重,有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要切实提高责任意识,按照有关工作要求,扎实推进各项工作。

3.安全保卫处要加强门卫管理,严格外来人员、车辆出入校园登记查验制度;认真做好教学楼、图书行政楼、公寓区等重点区域的治安巡逻,严防盗窃、火灾等各类安全事件、事故发生;总务处要安排好值班车辆,及时关注气象信息,切实做好高温、暴雨等天气的预防和应对工作。

4.严格落实领导在校带班、干部值班制度。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,认真履行职责,保证通讯畅通,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;要完善并切实落实节假日期间的应急预案,遇有紧急、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向主要领导报告,并及时妥善处理。

5.中层副职以上干部要认真执行请假、销假制度。暑假期间,各单位、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离济外出必须按规定履行请假、报备手续。

党委(学院)办公室

2018.07.11